1. 招標條件
本招標項目(項目名稱灌南縣農業(yè)機械安全監(jiān)理所農機化服務場地及教學用房配電工程已經批準建設,項目業(yè)主為灌南縣農業(yè)農村局,建設資金來自財政(資金來源),項目出資比例為100%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(xiàn)對該項目灌南縣農業(yè)機械安全監(jiān)理所農機化服務場地及教學用房配電工程(標段)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。
2.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
2.1項目概況
2.1.1建設地點:灌南縣
2.1.2建設規(guī)模: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。
2.1.3工期要求:總工期30日歷天;
計劃開工日期:2020年5月10日,竣工日期:2020年6月10日
2.1.4 其他:質量標準合格
2.2招標范圍:,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。實地勘察
2.3項目預算金額:13萬(含稅金),超過本預算價投標無效
3. 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電力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(在有效期內)或輸變電工程專業(yè)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(在有效期內),且同時具有五級及以上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(在有效期內),并取得企業(yè)安全生產許可證(有效期內)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。
3.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機電工程專業(yè)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,且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(B類)(在有效期內)(資格),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:
(1)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(zhí)業(yè)。
包含以下情形:
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;
②將本人執(zhí)(職)業(yè)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。
(2)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不影響辦理工程建設手續(xù)且在崗履職等承諾;投標人無借牌掛靠行為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。
3.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.4.3項規(guī)定的情形,即:
(1)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(單位);
(2)為本招標項目的監(jiān)理人、代建人、項目管理人,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、設計服務的;
(3)與本招標項目的監(jiān)理人、代建人、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,或者相互控股、參股的;
(4)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;
(5)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;
(6)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財產被接管、凍結和破產狀態(tài),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;
(7)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(fā)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;
(8)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,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。
3.4 本次招標 不接受(接受/不接受)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采用聯(lián)合體投標的,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.4.2項的規(guī)定。
3.5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:
(1)本工程招標工作執(zhí)行連清辦【2011】9號、蘇清辦【2011】13號、蘇清辦【2012】14號、連清辦【2013】6號文、蘇清辦【2013】10號、連清辦【2014】4號、連清辦【2014】16號、蘇清辦【2014】5號、連清辦【2015】6號、連清辦【2015】9號、連清辦【2015】15號、連清辦【2016】2號、蘇清辦【2015】9號、蘇清辦【2016】7號、連清辦【2017】5號、蘇清辦【2017】6號、蘇清辦【2018】4號文等文件,凡是出現(xiàn)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,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。
(2)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(2013)508號文、蘇建招函〔2017〕12號執(zhí)行。
投標企業(yè)及項目負責人無市場不良行為(應在公示期內的不良行為)、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不影響辦理工程建設手續(xù)且在崗履職、投標人無借牌掛靠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。
(3)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(項目經理)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,提供勞動合同(有效期內)、2019年6月-2019年11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在本單位連續(xù)繳納社保憑證(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)等證明材料,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(含異議投訴)等投標過程的各項活動。
(4)本工程執(zhí)行蘇建建管〔2016〕214號文規(guī)定,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,招標投標時,除項目經理外,其他現(xiàn)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;施工合同備案時,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(tǒng)自動導入施工合同備案系統(tǒng),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(yè)已注冊(或備案)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。
(5)本工程執(zhí)行蘇信用辦【2018】23號文《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(zhí)行人聯(lián)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》。
(6)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。
4. 招標文件的獲取
4.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: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,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,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到灌南縣農村農業(yè)局(市場管理局615室)。
4.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:擬報項目經理持本人身份證、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,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、施工企業(yè)資質等級證書、施工企業(yè)安全生產許可證、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、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(B類)證;另提供項目經理本人的勞動合同、養(yǎng)老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必須是由社保部門打印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3月連續(xù)繳費的原始繳費清單并加蓋社保征繳中心印章,而非投標人自行打印社保蓋章)。以上資料必須交驗原件,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,復印件須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。否則不接受報名,后果投標人自行承擔。
5. 投標截止時間
5.1 投標截止時間為:2020年5月6日下午15點
5.2投標文件提交地點:灌南縣農村農業(yè)局(市場管理局615室)
6. 資格審查
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。
7. 評標方法
本次招標采用□綜合評估法■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□合理低價法 。
8 聯(lián)系方式
招標人:灌南縣農業(yè)農村局
聯(lián)系人:王麗華
電話:13851250282


